6.2 合象與化象:相合雙方的互用與定義

一、引言:合而化之,象生永珍

天有五合,地有六合,三合拱局,皆陰陽交感,緊密團結之象。合,非僅止於生克羈絆,更深層之妙用,在於合能生象,象可互用。當兩個干支或十神相合,便如夫妻結親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其象意可互相滲透、互相定義,乃至轉化生成全新之複合意象。此即“合象”與“化象”之精微所在。《理法精要》雲:“獨木不成林,合象方為真。兩物相合,非獨親近,更生新意。或一方定義另一方之性質,或雙方互換彼此之資訊,或生化出全新之事物。此乃象法之進階,由靜象入動象,由單一入複合之關鍵。”

本章專論“合象”與“化象”之兩大原則,揭示相合雙方如何互用其象,以及通過生、合作用如何轉化出全新意象,乃斷人職業特性、財源性質、學術方向之秘鑰。

二、合象原則:相合互用,定義性質

合象,指通過干支、宮位、十神等兩種或以上不同象的複合描述,得到一個新的、確定的象。此象往往由兩種不同的象組合而成,一方能定義另一方的性質,或一方能說明另一方的特徵。如同兩人合作,甲方之特長定義了專案之方向。

核心心法一:天干五合與地支六合,一旦成立(原局之合),相合雙方即可互用對方的象。如同夫妻一家,財產共有,資訊互通。

核心心法二:合象之關鍵,在於定義。即通過相合,賦予某一方新的屬性或明確其來源性質。

口訣一:合象互用訣

“天合地合結親緣,雙方象意可互傳。如同夫妻成一家,你中有我我中連。劫財合財定財性,食神合印學術專。傷官合殺權柄握,合象定義妙難言。”

(一)天干五合之合象(定義性質)

天干相合,最能體現“定義”之妙用。合象之特性有三:

  1. 一方定義另一方之性質:此為最常用之法。

劫財合財:財星被劫財合住,定義此財之性質為非正常勞動所 得、意外之財、投機之財、賭博之財、搶奪之財。因劫財有非 法、暴力、快捷取財之性。

食神合印:印星主學問、文化、單位。食神主思想、口才、技術。食神合印,定義此學問為思想性、學術性、文化教育類的學問:定義此單位為學校、研究機構、文化部門。

傷官合印:傷官主技藝、藝術、叛逆。傷官合印,定義此學問或技能為技術性、藝術性、操作性的技藝。

傷官合殺:七殺主權力、官非、暴力。傷官合殺,定義此傷官具有了管理權力、制服官非的特性,傷官亦可代表權力。

官殺合身:日主合官殺,定義日主追求官職、管理、約束。

  1. 雙方表示同一資訊:相合之雙方,可代表同一個人或同一件事物。

如傷官與官殺相合,均可代表子女,合則表示子女之事。

如比肩與財星相合,可能代表兄弟朋友與錢財共同出現之事。

  1. 象意互換:相合後,甲方之象可借予乙方使用,反之亦然。

如甲己合,甲為傷官,己為殺,可將甲看作殺,或將己看作傷官。

• 案例一:劫財合財,賭徒之象

乾造:

大運:

解析:

  1. 合象:時幹丙火劫財,合年幹辛金偏財(丙辛合)。此為“劫財合財”。

  2. 定義:此辛金之財,被劫財所定義,性質即為非法、賭博、投機之財。

  3. 佐證:財星辛金坐醜土財庫,醜土為陰暗之庫。日主之祿(午)穿此財庫(醜午穿),乃通過暗中較量、非正常手段得財之象。

  4. 應事:實際命主為一賭徒。丁丑年,醜土到位,穿壞午火祿神,賭輸而被迫外出躲債。

要點:劫財合財,是判斷偏門、暴利、非法收入的核心標誌。

· 案例二:食神合印,文職官員

乾造:

大運:

解析:

  1. 合象:年幹丁火食神,合月幹壬水正印(丁壬合)。此為“食神合印”。

  2. 定義:壬水印星(權力、單位)被丁火食神(思想、文化)所合,定義其權力性質為思想文化、文字宣傳、學術研究方面的官職。

  3. 佐證:日支醜土為七殺庫,子醜合,印星合殺庫,乃管理官員的部門(組織部)。乙木日主,以寅木為根,有藤蘿系甲之象。

  4. 應事:實際命主為省委組織部政策研究室的官員,每日與文字材料為伍,是副處級幹部。正應“食神合印”之文職官象。

要點:食神合印,多主文職、教育、宣傳、理論研究類工作。

·案例三:傷官合殺,軍旅文官(政委)

乾造:

解析:

  1. 合象:月幹壬水偏印(亦可視為殺之化身),被年幹乙木劫財(亦可類傷官之性)所合(乙壬相生有情,局中木火旺,壬水被洩)。然核心在午火傷官與子水印星(官殺之源)的對峙。全域性意在用午未傷官羊刃庫,去穿制子水印星(羊刃庫穿印)。

  2. 定義:傷官(午)與印(子)穿制,傷官定義了此權力(印)是通過軍隊(羊刃庫)、思想工作(午火為文)獲得。午未合,閉了火庫,非純武職。

  3. 應事:實際命主為軍隊師級政委,乃武行中之文官。

要點:傷官與印、殺組合,常定義權力之文武屬性。

(二)地支六合之合象

地支六合,亦主親近、得到,其合象多體現在職業、行業的取象上,通過合的方式將兩種物象結合。

· 案例四:已申合,管理機器(工人)

乾造:

解析:

  1. 合象:日支巳火(官星)與月時申金(劫財)相合(巳申合)。已火透出丙火,丙巳一體,丙亦為官。

  2. 互用定義:已與丙都是“管理”的意思。申金,從地支象看為機器、運轉;從十神看為劫財,有操作、勞作之象。

  3. 複合象:管理(巳丙)著運轉的機器(申)。此人便是管理機器運轉的工人。實際正是普通工人。

要點:已申合,將“管理”象與“機器”象結合,定義職業。

• 案例五:卯戌合,地產建築

乾造:

解析:

  1. 合象:月柱己卯,卯木為印星(可代表專案、土地),時支戌土為火庫(建築、工程)。卯戌相合。

  2. 複合象:木(卯,建材、規劃)與土(戌,建築)相結合,便是土木工程、房地產之象。

  3. 核心功:醜戌相刑,開財庫(醜為金庫)制財,大發其財。

  4. 應事:實際命主從事房產建築業而成為鉅富。

要點:卯戌合,是土木組合的典型象之一,多主建築、裝潢、地產。

三、化象原則:生化轉化,象象生生

化象,是指八字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,通過生、會、合的作用,轉化成一個全新的複合之象。這個新象由原象推衍化合而來,如同化學反應,生成新物質。最常見者,如五行相生之化象。

核心心法:關注五行流通的終點與組合,其最終形成的“產品”或“結果”,即為化象。重點在“從何物,化為何物”。

口訣二:化象生生訣

“木火通明化文章,金水相涵化智謀。更有生化組合妙,陰木化火織綵綢。陽木化火傢俱樣,辰子相會化工流。化象本是造化理,行業斷法此中求。

(一)五行相生化象

  1. 陰木生火:卯木為陰木,柔曲如絲線。卯木生火(無論丙丁),可想象為絲線經加工後變成的織物。故卯木生火,多為紡織、服裝、刺繡、布匹之象。

案例六:卯木生火,刺繡廠工坤造:

解析:

  1. 化象:年支卯木生助日主丙火(木生火)。卯為陰木,為絲線布匹;丙火為光彩。

  2. 複合象:絲線(卯)經加工變成光彩織物(火)。此即紡織、刺繡之象。

  3. 應事:實際命主在刺繡廠工作(結合前文辛金為針、醜為機器庫之共象,則為車間主任)。

案例七:卯木生火,服裝生意坤造:

解析:

  1. 化象:年支卯木生月幹丁火財星(木生火)。卯為布匹衣料,丁火為財。

  2. 複合象:將布匹衣料(卯)轉化為錢財(火)。此為服裝生意之象。

  3. 應事:實際命主從事服裝批發生意十幾年。

  4. 陽木生火:寅木為陽木,剛直如木材。寅木生火,可類象為木材加工後製成的物品。故寅木生火,多為傢俱、傢俬、裝潢之象。

  5. 金生水:金主義、水主智。金水相生,化象為金融、法律、會計、科技。如庚壬、辛癸組合。

  6. 水生木:水主智、木主仁。水木相生,化象為文化、教育、藝術。

(二)地支合會化象

  1. 子辰合水:子為純水,辰為溼土水庫。子辰相合,強化水象。但辰為泥土,子水從辰中出,有從渾濁中提純、提煉的化學過程之象。故子辰合,可類象為化工、製藥、提煉、水處理。

案例八:子辰合,化工提煉乾造:

解析:

  1. 化象:日支子水(傷官,為財)與時支辰土(偏印)相合,子辰合水。

  2. 複合象:水(子)從泥土、水庫(辰)中合出,乃提純、化工提煉之象。

  3. 應事:實際命主從事化工提煉工作。

案例九:子辰合,製藥行業乾造:

解析:

  1. 化象:日支子水(財星)與月時雙辰土(比劫庫)相合,子辰合水。

  2. 複合象:子水為精華液體,辰土為溼土、中藥之象。液體(子)從中藥土(辰)中提取,乃製藥之象。

  3. 應事:實際命主為製藥公司的職業經理人。

  4. 亥卯未合木:木氣成黨,化象為木類行業、紡織、園林、出版。

  5. 寅午戌合火:火氣成黨,化象為能源、文化、娛樂、電力。

四、合象與化象之實戰心法總訣

合化心法總訣:

“合象定義性質清,化象轉化行業明。劫財合財偏門路,食神合印文職庭。傷官合殺權柄握,陰木化火織女星。陽木化火傢俱客,子辰相合化工精。合化本是象中髓,識得此理萬事靈。”

實戰步驟:

  1. 先觀合:看八字中有無天干五合、地支六合。有合,則首先應用“合象”原則,看其如何定義事物性質。

  2. 次察生:看八字中主要五行生剋流通的終點,以及是否有特殊的地支合會局。有生合,則思考“化象”原則,看其轉化為何種行業或事物。

  3. 定性質:用“合象”確定財、官、印、食傷等十神的特殊性質(如財是偏財還是正財,官是文官還是武職)。

  4. 斷行業:用“化象”確定命主可能從事的行業類別(如化工、紡織、傢俱、金融)。

  5. 相結合:將“合象”定義的十神性質,與“化象”定義的行業方向相結合,得出精確論斷。如“食神合印”定義文職,“子辰合”定義化工,則可能是化工研究所的文職幹部。

  6. 重原局:合象與化象,務必以原局存在的合與生為準。大運流年引發的合,多主應期或暫時狀態,其定義力量不如原局。

《理法精要》終論:“合象與化象,乃象法之兩翼。合象主靜,定義內在性質;化象主動,描繪外在轉化。一內一外,一性一形,共同勾勒出人生事業之清晰畫卷。習者當明:凡合處,必有玄機,定義其性;凡化處,必有結果,指明其路。能純熟運用此二法,則人之職業貴賤、財源性質、學識方向,皆可洞若觀火。此乃由基礎象意步入高階綜合斷法之必經之門。”

終南真訣:

“合象化象妙無窮,定義轉化理相通。合如夫妻互用象,化似化工產新容。劫財合財偏門富,食神合印文職榮。陰木化火織雲錦,子辰合水製藥功。掌握合化真妙訣,斷命如神顯奇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