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滴天髓》雲:夫妻因緣宿世來,喜神有意傍天財。
按:妻與子一也,局中有喜神,一生富貴在於是,妻子在於是。大率依財看妻,如喜神即是財神,其妻美而富貴,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,亦好,否則克妻,或不美,或欠和。然看財神,又有活法,如財神薄,須用助財。財旺身弱,又喜比劫,財神傷印者,要官星。財薄官多者要傷官。財氣未行,要衝者衝,瀉者瀉。財氣流通,要合者合,庫者庫。若財神瀉氣太重,比劫太露。及身旺無財者,必非夫婦全美也。至於財旺身強,必富貴而妻妾。用者當審辯其輕重如何。
子女根枝一世傳,喜神看與殺相連。
按:大約依官看子,如喜神即是官星,其子賢俊。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,否則無子,或不肖,或有克。然看官星又須活法,如官輕要助官,煞重身輕,又須印比,無官只論財。若官星阻滯,要生扶衝法,官星洩氣太重,須合逢助。若煞重身輕而無子者,必多女。
父母或降與或替,歲月所關果非細。
按:子平之法,以偏財為父,以正印為母,而斷其吉凶,十有九驗。然看歲月為緊,歲氣有益於月令者,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,父母必昌。歲月財氣斫喪於時支者,先克父;歲月印綬斫喪於時支者,先克母。又須活看局中大勢,不可專泥財印論,中間隱隱露露,其興旺之機,不必在財印,看生財、生印,與財生、印生之神,而損益舒配,並及陰陽多寡之論,無不驗矣。
兄弟誰廢與誰興,提用財神看重輕。
按:敗財、比肩、羊刃皆兄弟也。要在提綱之神,與財神喜神,較其輕重。財官弱,三者顯其攘奪之跡,兄弟必強;財官旺,三者其助主之功,兄弟必美;身與財官兩平,三者伏而不兇,兄弟必貴;比肩重而傷官財煞亦旺者,兄弟必富;身旺而三者不顯,有印,兄弟必多;身旺而三者又顯,無官,兄弟必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