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官

傷官之構成 我所生,而與我異性者,是也。例如: 甲木日干,見丁火,木能生火,丁火為甲木所生。而甲為陽性,丁為陰性,陰陽相異,故丁即甲之傷官。 按甲見丁見午,乙見丙見巳,丙見己見醜未,丁見戊,見辰戊,戊見辛見酉,已見庚見申,庚見癸見子,辛見壬見亥,壬見乙見卯,癸見甲見寅,皆為傷官。 傷官淺解 甲木見丁火傷官。丁火者,甲木所生,乃父子一家之人。丁仗甲勢,以發越甲木之秀氣,故人多聰明幹練。然而獨以傷官名者,何也?蓋甲木以辛金為正官。正官者,如一縣之有邑宰。人民居其治下,方喜得有規範,不敢肆意妄為,為非作惡。而丁火見辛金正官,乃仗勢以克傷之,故曰傷官。如人不服官管,必欲盡解除其一身之束縛,見官星而必欲克傷這。故傷官格大都好傲好潛,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。力克勝任,否則人無拘否,盡蔑法越規,諮意妄為,無惡不作矣。信如是,使一理復居治下,則嚴刑峻法。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。故傷官者,必有大過人之才遇,而亦復有大慘酷之奇禍也。 傷官之能力 洩身,生財,敵殺,損官 天下事,有利必有弊。利弊之區別,即在當與不當耳。六神既有能力,匹配上既有當與不當,則必有利弊。既有利弊,又有喜忌,緣各述利弊喜忌如後。 傷官之利 洩身:日干強。財官無氣,即以強為患,遂愛傷官。傷官能發越日干之強氣,使盡行外露也。例如: 癸丑 乙卯乙亥丙子 乙木春生,又多水木之生扶,自喜時上內火傷官之洩身,吐秀,否則直一頑木耳。 生財:身強財弱,尤愛傷官。傷官能流通日干之氣。生起財來。俾為己用,例如: 戊寅甲寅乙亥丙子 旺木成林,戊土之財,受克太深,幸喜丙火傷官洩木生土,流通日干之旺氣而又救護財星之不足,厥功偉矣。 敵殺:殺重身輕,舉動盡為牽制,亦愛傷官。傷官能敵殺存身,使一身得以自由。例如: 戊子辛西乙酉丙子 秋本凋零,最畏辛金七殺之克伐。幸有丙火傷官制敵殺,稍解日元之危。 損官:官重身輕,舉動盡為束縛。亦愛傷官,傷官能損官存身,使一身得以舒適。例如: 庚申甲申乙卯丙戌 初秋乙木,疊見陽金之克,最即官重身輕。丙火傷官,可以制金抑官。雖無扶弱之能,卻有鋤強之功,亦足取焉。 傷官之弊 洩身:日干弱,遂怕傷官。一身自顧不暇,何堪再見傷官耗盜。例如: 辛丑丁酉乙卯丙戊 乙木日元,見金之克伐,火之耗盜,土之磨折,又當仲秋死令,衰弱可知,然則丙火傷官之洩身,自亦忌神耳。 生財:財太旺,尤怕傷官。身且不能任財,何堪再見傷官生財。例如: 丙申戊戌乙旺乙卯 土重木折,財旺身輕。丙火傷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,助桀為虐,可畏哉,可畏哉。 敵殺:身強殺淺,即怕傷官。身方假殺為權,何堪再見傷官敵去。例如: 丙寅辛卯乙亥癸未 春木方旺,地支成木局。月上辛金七殺,斧斤以時入山林。材木不可勝用。乃又為丙火傷官所敵,減色非輕。 損官:身重官輕,亦怕傷官。身方以官為尊,何堪再見傷官損害。例如: 甲寅丙寅乙卯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。林林總總,全恃時上庚金正官,伐木成材,不幸火傷官克庚,與上例同一貽憾。 傷官所喜 生身:日干強,受傷官,既見傷。喜見財以流通之。日干弱。怕傷官。既見傷,喜印綬以制伏之。 生財:身強則弱,愛傷官,既見傷,喜財多以生髮之。身弱財多,所傷官,既見傷,喜印綬以制之。 敵殺:殺重身輕,愛傷官,既見傷,喜比劫食傷以生助之。身強殺淺,怕傷官,即見傷,喜見財以和解之。 損官:官重身輕,愛傷官,既見傷,喜比劫食神。以生助之。身強官弱,怕傷官,既見傷,喜見財以和解之。 傷官所忌 洩身:日干強,愛傷官。既見傷,忌見印以克去之。日干弱,怕傷官,既見傷習再生財,轉輾洩弱。 生財:身強財弱克傷官,既見傷,忌見印以克去之。身弱財多,怕傷官。既見傷,忌再生財。轉輾洩弱。 敵殺:殺重身輕,愛傷官,既見傷,忌財旺生殺。身強殺淺,怕傷官,既見傷,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。 損官:官多身弱,愛傷官,既見傷,忌財旺生官。身重官輕,怕傷官,既見傷,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。 七殺(七殺一名偏官) 七殺之構成 克我而與我同性者是也。例如: 甲木日干,見庚金。金能克木,甲木為庚金所克。而甲為陽性,庚亦為陽性。陰陽同類,故庚即甲之七殺。 按甲見庚見申,乙見辛見酉丙見壬見亥,丁見癸見子,戊見甲見寅,己見乙見卯。庚見丙見巳,辛見壬見午壬見戊見辰戌,癸見己見醜未皆為七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