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用事

甲乙寅卯木,旺於春;丙丁巳午火,旺於夏;庚辛申酉金,旺於秋;壬癸亥子水,旺於冬;戊己辰戌醜未土,旺於四季。

  《神樞經》雲:五行旺各有時,惟土居無所定,乃於四立之前,各旺一十八日。

  歷例雲:立春木,立夏火,立秋金,立冬水,各旺七十二日。土於四立之前,各旺十八日,合之亦為七十二日。總三百六十日,而歲成矣。

  《白虎通》雲:土所以旺四季何?木非土不生,火非土不榮,金非土不成,水非土不高。土扶微助衰,歷成其道,故五行更旺亦須土也。旺四季,居中央,不名時。沈新周曰:春木夏火,秋金,冬水,非言其形,言其氣也。

  醉醒子曰:立春之後,則用陽木三十六日,艮土分野,丙戊長生。驚蟄六日後,則用陰木三十六日,癸水寄生。清明後十二日,則用戊土十八日,陽水歸庫,陰水返魂,夏秋冬亦如此。又支中所藏,止以月論,年日時不論,蓋人命重提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