幹合

庚見甲,二陽相竟而成克;辛見乙,二陰不足而成克。乙見庚,或庚見乙,則陰陽相見為合,如男女相見,而成夫婦之道焉。蓋基於易經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,偏陰偏陽之謂疾也。 幹合之影響 (一)如甲日見辛,辛為甲官。若透丙合辛,則辛非甲官矣。丙為甲食,然既作合,亦非甲食矣。故合者,並去而兩有所絆也。 (二)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響。蓋六陽逢財,六陰逢官,俱是作合,和乙日逢庚,乙庚作合,庚為我官,是我合之,何為合去耶! (三)如丙年辛月作合。既丙辛兩有所絆,似非命局之喜。然或丙或辛,若為日干所喜,合去固兇,若為日干所忌,則合去反得解兇也。 幹合之區別 (一)如甲年己月。甲己之地位緊貼,合力最重。 (二)如甲在年上,己在時上。隔位太遠,合而不能合也,半合也。其為祝福,得十之二三而己。 (三)如丙辛相合。若丙火得時得勢,縱為所絆,仍有六七分能力。辛金失時。失勢,又被羈絆,力更輕微矣。 (四)如兩辛一丙。兩丙一辛,兩丁一壬,兩壬一丁。猶二女一夫,一女二夫,難免爭妒,故為妒合。雖有合意,其情不專。為禍為福,得十分之五六而已。 (五)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時。雖兩乙合一庚,因甲日隔之,全無爭妒之意,年庚月乙仍作純粹之合也。 (六)如乙年庚月乙日,庚金左右合乙,是皆可合也,妒合是也。乙年乙月庚日,月乙與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,雖有合庚之意,而不作合論矣。庚年乙月乙日,年庚合月乙,日乙以地位之隔,雖有合庚之意,亦不作合論矣。